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瓮安县广山水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定县鸿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后寨村林场组鸿远驾校斜对面
建设单位:普定县鸿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黄桶街道后寨村林场组鸿运驾校斜对面,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800m2,截止现场踏勘之日,项目已建成磨粉车间、破碎车间、成品堆场、原料堆放区和办公区等。本次环评提出的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施施工,包括新建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在破碎工序和包装工序新增布袋除尘器2台及15m排气筒1座,将原料堆放区及破碎车间改造为全封闭式(仅预留出入口,其余各侧全封闭)项目建成后年产1.5万t瓷粉。
公示时间: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10月15日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3511914307
邮箱:505278186@qq.com
查看途径:https://pan.baidu.com/s/1TwTTaQUO-pWW2gMJ1VFxVQ
提取码:fgav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