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余庆县项目(松烟镇水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余庆县项目(松烟镇水厂)
地点:贵州省余庆县松烟镇
建设单位:贵州水投水务余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1)取水、输水工程:本项目水源由李家寨水库水源经提水泵站(140m³/h,扬程30m,18kw)一座提升30m至松烟镇水厂,采用传统的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工艺将原水净化处理后,从水厂清水池重力供水松烟镇。2)净水工程:考虑到本工程水源为水质较好,采用常规净水处理工艺(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即可达到处理要求。3)配水工程:PE给水管 DN160,长约1428米;PE给水管 DN100,长约4500米;PE给水管 DN110,长约11779米。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2月25日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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