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余庆县项目(大乌江镇水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脱贫攻坚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余庆县项目(大乌江镇水厂)
地点:贵州省余庆县大乌江镇
建设单位:贵州水投水务余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1)取水、输水工程:本项目银坝水源经提水泵站(Q=60m³/h,H=130m,20kw))一座提升130m至集水池,并于镇区北侧鸿源路三岔路口旁新建1000m³/d水厂(高程624m)一座。原水经提升至水厂,水厂处理后进入清水池之后重力式供向镇区居民。2)净水工程:考虑到本工程水源为水质较好,采用常规净水处理工艺(混合、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即可达到处理要求。3)配水工程:球磨铸铁管 DN200,长630m; 球磨铸铁管 DN110,长6570m;PE给水管 DN150,长12600m;PE给水管 DN200,长630m。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2月25日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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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vx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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